制胜1号 | 泸定一村民阻工阻路,扰乱秩序,罚!
2025年3月13日,泸定县公安局泸桥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泸桥镇某某村一处施工工地有人阻碍施工和道路通行。民警迅速抵达现场,经了解,村民王某某因征地补偿问题,阻挡施工车辆和地方车辆正常通行。民警多次耐心劝说,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合法的维权途径,但王某某拒不听从。
随后,民警依法将王某某口头传唤至泸桥派出所询问。经询问,王某某对自己阻挡施工车辆和地方车辆正常通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3月16日,泸定县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郑重提示:广大群众在遇到问题和纠纷时,应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如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诉讼等方式。任何企图通过阻工、阻路等违法方式来维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建设环境,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红线。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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