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矛盾 定分止争促和谐
“法官,我有事请你们尽快帮我们处理一下,我是原告,他是被告,耽搁一天就多一天的损失,我们耽搁不起。”
“我是被告,他们不给钱我这边不能下货,请尽快帮我们解决一下。”
这是发生在泸定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中心的一幕,两名当事人因一起运输合同引起矛盾纠纷。中心诉前调解法官了解情况后迅速介入。
案情回顾
起初,原告通过网络平台下单,约定由被告提供货运服务,但因价格未达成一致而取消订单。随后,双方私下协商约定运费600元。
然而货物送达后,被告却拒绝卸货,声称因原告货物导致罚款,但未能提供任何罚款凭证,故原告对该笔罚款不予认可,不愿支付额外费用,双方陷入僵持。
由于原告运输货物系工程急需,延误将造成重大误工损失,且被告车上还有其他人的货物,若不及时处理被告也将面临对其他货主的违约赔偿,所以双方都非常着急。
为避免双方损失持续性扩大,诉前调解法官庚即开展调解,通过梳理案情,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逐一分析利弊,情理法并重,最终促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法官高效高质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该案的圆满化解是泸定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日常工作的缩影,也是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
泸定法院将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中心前沿阵地优势,深入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刘东芳 徐洪艳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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