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太极”拒不履行?拘!
在三起涉及劳务、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当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泸定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组织三案当事人达成了给付协议,但三案被执行人张某、高某、张永某始终未按协议如期履行,执行法官和申请人多次与三名被执行人沟通,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然而三人不仅打起了“太极”,甚至以“失联”抗拒执行。
7月23日,北路办案基地接到申请人线索举报,“失踪”多日的被执行人张某、高某、张永某在康定新都桥某工地现身。经向上级请示,基地当即决定对三名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派出执行法官和特勤中队干警奔袭一百多公里,向三名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当场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对三名被执行人做出了拘留15日的处罚。直到此时三名被执行人才幡然悔悟,深刻反省了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纷纷表示不应该逃避执行。
下一步,泸定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强制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关注执行效果,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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