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两项监督”稳规模 提质效
近日,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稳规模、提质效”系列活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促进“两项监督”双提升,泸定县人民检察院转变监督理念,多措并举开展了系列行动。
统筹部署,扎实推进工作
召开部门会议统筹部署“两项监督”工作,将工作任务予以明确、分解,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体干警有组织、有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同时部门干警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联席会议,规范案件办理标准和程序,推动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
动员研讨,形成监督合力
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泸定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召开工作动员会,共同研读学习通知要求,重点介绍了监督工作的意义、主要任务,双方围绕提高监督质效、监督重点、活动实施步骤等方面交换意见,并协商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判侦查活动中遇到的疑难点。
实地走访,拓展监督效果
为了确保监督的时效性和精准度,第一检察部干警分组前往甘孜州公安局海螺沟景区直属分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泸桥镇、冷碛镇、得妥镇等辖区派出所,就长效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座谈协商。检察干警与民警重点探讨案件办理中是否存在降格处理、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侦查活动违法等情况,并就完善检警对接、案件专项核查、案件台账移送、重大疑难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面达成共识。
下一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两项监督”专项行动,推进该项工作走深走实。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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