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1月24日,泸定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艳带领环资庭干警到泸定县德威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及法治宣讲“浸润”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以案释法宣讲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的责任。宣讲现场气氛活跃,群众结合切身实际及遇到的问题积极提问,寻求法律帮助。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5份,现场释法答疑7人。
此次活动通过大力宣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态保护理念,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多样性的了解,提升了群众环保意识和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下一步,泸定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为司法护航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提供法院力量,与人民群众共同守护好泸定的青山绿水蓝天。
李函谣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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