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红城·典型案例】便民司法进山野,聚焦三农解纠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法治社会建设决策部署,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近日,泸定法院冷碛法庭干警一行前往德威镇刘河坝村,对两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进行现场查勘。
2025年1月15日,泸定法院受理了冯某、袁某两家诉四川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两案,原告称,自家承包的林地被水冲毁,是因为被告某公司承建项目的水管破裂,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公司赔偿经济林木损失,并恢复林地原状。
承办法官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查明两案原告提出的各项请求均为自行估量,属于诉讼请求不固定情形。
因两案涉及农村、农民、农业,考虑到农民取证难等情况,为了固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为了更清楚地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裁判,2025年4月9日,承办法官联合县农牧局、德威镇农牧干部、刘河坝村干部等一行人,深入案涉林地现场进行勘查与测绘,准确测明了原告受损林地面积,固定了相关案件事实和证据。
此次司法便民活动深入山野陡坡,是基层法治服务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有力体现,主动贴近三农的服务模式,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传递了法治温度,也夯实了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今后,冷碛法庭将继续发挥基层法庭的作用,持续优化司法服务,让法治的阳光照亮农村的每一个角落,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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