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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www.ld.ganzipeace.gov.cn 】 【 2020-12-22 11:39:5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三年磨一剑 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泸定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泸定县扫黑办 四川法治报记者 王焰文/图)三年来,泸定县在中央、省委、甘孜州委的正确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服务县域生态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康泸新一体化协同发展等中心工作,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用实际行动推进“法治泸定、平安泸定”建设,为泸定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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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泸定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全国扫黑办“一十百千万”行动部署和我省“六个紧盯”工作要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之初,该县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的“双组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亲自推动专项斗争有序深入开展。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发了《泸定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做到专人专班、专门场所、专用经费“三落实”。


  2019年、2020年,该县分别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工作要点;县级领导每月带队开展专项督导。特别是今年,该县组织了由县委副书记赵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树清,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兰亮带队的综合督导组,就党政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部署情况、线索摸排工作情况、乱点乱象整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督导摸排。同时,印发《关于建立泸定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中心工作方案》,组建泸定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中心,为实现“线索清仓”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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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力开展宣传实现“线索清仓”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泸定县扫黑办深入乡村、企业、寺庙、社区、学校和国道、省道主要干线,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牌、标语、横幅、LED显示屏等1000余个。组织宣讲团开展专题宣讲192场次,张贴发放《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群众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和《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共600余份。进村入户发放各类手册、手提袋、扇子等宣传物品30万余份,在“平安泸定”“泸定政法声音”“泸定之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专项斗争战果、工作动态等信息200余期,切实做到了全方位、多角度、无盲区死角、全覆盖的宣传攻势。


  加力深挖彻查,确保实现“线索清仓”。整合力量摸排线索,严格落实线索摸排工作责任,发挥全县党员、干部、网格员等力量,深入乡村、企业、学校等开展线索摸排,截至目前,全县摸排线索112条。


  加强分析研判,严格线索分类管理。对上级及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移交的问题线索,实时登记、统计分析、认真研判,实施分类管理,全力清除线索存量,以线索核查为突破,持续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截至目前,112条线索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


  对中央督导组、省上、州上交办的线索,泸定县线索核查中心及时研究、逐一核查处置,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深挖线索有效价值,按时办结,确保线索“清零”,对中央督导组、省扫黑办、甘孜州扫黑办交办的28条线索逐案办结,办结率达100%。


  严格适用法律确保依法严惩


  泸定县公安局共侦办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起,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现已依法判决结案。依托“鑫圆系”特大网络传销案,破获甘孜州首例打着“国家共享经济”旗号的网络传销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侦办九类涉恶案件1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抓获外地网上在逃人员12名(其中涉黑恶网上在逃人员5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立各类刑事案件463起,破案2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6名;立行政案件524起,查处482起,行政罚款10.54万元。


  泸定县检察院立足职责职能,加强对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过程的监督,认真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与行业部门协作联动、双向反馈机制,对遇到的问题主动加强衔接。


  泸定县法院依法有序审理涉恶团伙案件,针对涉恶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监管漏洞,制发司法建议,促进综合治理,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泸定县司法局发动全县687名人民调解员、145个调委会和基层司法助理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3年以来调解的150余件民间纠纷进行“是否有涉黑涉恶势力参与、家族势力干扰”线索摸排和分析,走访调查800余人次,并指导律师开展辩护代理,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聚焦行业乱象着力行业清源


  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十大行业领域,泸定县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细化了整治措施,各乡镇、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全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行动。


  在交通运输领域,加大乱点乱象整治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5740人次,检查车辆1198台次,查获非法营运车辆170台,上缴罚没收入136.38万元;建立行之有效的部门联动联勤机制,与雅康高速交通执法大队互通情报和信息共享;通过交通执法改革,整合交通执法队伍,建立了一支专业的安全生产和交通执法大队。


  在文化旅游领域,全力做好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三年来,开展联合行动24余次,出动执法人员共计700余人次,行政处罚立案调查6起,结案6起,取缔歌舞厅等无证照娱乐场所6家;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顿,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开展日常各项整治2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12人次,处理投诉24起,满意率达100%。


  在市场监管领域,对甘孜州、泸定县挂牌乱点乱象进行重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监管执法,加大摸排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积极处理消费纠纷,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共处置消费者申(投)诉案件121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3.23万元,惩罚性赔偿1.27万元。


  在水利领域,加大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整治力度,通过人工巡河和GPS卫星定位等方式,对县域内33个新增点和前期河湖“清四乱”自查的10个点位进行现象复核;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厂15处,对8个涉嫌违法行为的砂石厂、热拌站、商混站进行调查取证,收缴7家罚款5.1万元;规范砂石开采合法程序,全力保障全县砂石开采有章可依,确保采砂程序合法合规。


  在住建领域,强力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全面排查全县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涉黑洗钱、虚假宣传、无证预售、合同纠纷等黑恶势力,合理处置房地产开发小区遗留问题乱象;打击各类违章搭建,大力开展土地乱象治理,加强拆违治乱。截至目前,累计拆除违法建筑物2942处215847.7平方米,有力打击了各类违章建筑;加大处罚力度,对全县67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了违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排查各类乱象,发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1起,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处以6万元和1万元罚款,发现未办理许可擅自开工1起,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2.7万元和2万元罚款,以上挂牌督办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强化基层建设压实工作责任


  泸定县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层层压实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责任,明确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摸排中,该县各乡镇党委认真履职,把村组干部是否涉黑涉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逐村排查摸排摸底,共建支部、包村领导和包村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积极参与,确保全面摸排到位。同时,广泛征求县级领导和公安、纪检监察、群工、审计等部门意见,形成沟通协调机制,汇聚扫黑除恶合力。


  全覆盖开展村级换届“回头看”,大力排查村组干部是否违法违纪等问题。通过乡镇初审,纪委监委、公检法复审,纪委监委、统战部、政法委、法检公司、民政局等部门会商,对52名存在违纪违法前科的村干部,采取坚决撤换、约谈教育、法治培训、扣发绩效报酬等方式依法依纪从严教育管理,全面净化了村干部队伍。此外,将抓基层组织规范化、抓集体经济、抓乡村治理、抓村容村貌、抓争创示范、抓党风廉政、抓执行落实等作为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标准。


  下一步,泸定县将以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创建活动为契机,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强专业队伍,保留全县各乡镇党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保留全县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常态研究部署,将专项整治与整体防控、动态管理与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按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渠道,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强化工作保障,把扫黑除恶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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