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泸定县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四川法治报社
您的位置:首页 > 综合治理 >
心存侥幸“驶”不得 泸定公安曝光两起危险驾驶案
www.ld.ganzipeace.gov.cn 】 【 2025-10-10 16:07:47 】 【 来源:平安泸定

  酒驾危害众所周知,但仍有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面临法律的严惩。现将近期两起危险驾驶案曝光如下:

  

微信图片_2025-10-10_160552_132.jpg


  案例一: 2025年9月,李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国道318线泸定县烹坝镇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当月,泸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微信图片_2025-10-10_160555_571.jpg

  

  案例二: 2025年9月,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同一路段被民警查获。其血液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到案后虽如实供述,但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惩处。法院判处张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泸定公安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成为每一位驾驶人的自觉准则。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的代价轻则依法受惩,重则车毁人伤。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坚决对酒驾行为说“不”!


编辑:刘慧心
泸定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