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法院开出2022年“首罚单”
石棉县某经营部与何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7月双方调解文书生效后,何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要求给付的义务,该经营部到泸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多次传唤,何某无正当理由未到泸定法院接受调查,且态度蛮横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其义务,并玩起“失踪”。办案法官对其采取了冻结账户、限制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措施。
近日,何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泸定法院办案法官。为维护司法权威,切实解决执行难,承办法官依法对态度蛮横、多次把传唤置若罔闻的何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此次罚款对被执行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何某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权威,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主动缴纳了罚款2000元,并向申请人履行了所有案款4万元。
编辑:于泠澍
泸定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