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两男子来泸无视防疫检查冲卡
2022年4月11日16时、18时许,盛某某、李某分别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进州条件,未能通过泸定县甘谷地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站。
之后,该两人商量再次返回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站企图蒙混过关。当日21时许,两人再次到达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站发现该区域停电后,在未按规定接受疫情防控人员检查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擅自通过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站。
次日,该两人被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站工作人员追回,并送往泸定县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4月19日14时许,两人隔离结束,泸定县公安局冷碛派出所民警传唤盛某某、李某到冷碛派出所办案区进行调查处理,该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分别给予盛某某、李某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防疫通告要求,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防疫工作,坚决不“添堵”“添乱”。对于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编辑:于泠澍
泸定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