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切实便利群众诉讼,同时以真实案例开展普法教育,2025年10月24日,泸定法院泸桥法庭将法庭搬到固包村老年活动室,对一起乡邻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原告秦某与被告杨某系东西相邻多年的老邻居。原告诉称,被告建房时将泥土倒至自家屋顶及两家相邻堡坎处,致其无法种树,且对正常居住造成了一定威胁,严重影响日常生活。此前,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移除堆放的泥土,恢复原状。被告则辩称,原告所述事实发生在50年前,自己当时才12岁并非原告邻居,不应担责。
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泸桥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当地,并会同双方当事人及村干部对现场地形、房屋位置及通道现状进行了仔细勘验。
庭审现场,国徽在略显简陋的老年活动室高高悬挂,虽然条件有限,但庭审现场秩序井然,程序规范严谨,审判员审理思路明晰,承办法官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倾倒泥土真实与否、该泥土是否构成妨害等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承办法官在严格适用法律的同时,从维系乡邻和睦的角度,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强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处理原则,引导双方互谅互让,遵循公序良俗,共同维护和谐的居住环境。
以案释法
整个庭审过程清晰、规范,让旁听村民直观了解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向旁听村民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法官强调,邻里纠纷看似小事,但处理不当易引发更大矛盾,希望大家在发生矛盾时,首先保持冷静、换位思考,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友善的态度,进行坦诚、友好的沟通,许多小摩擦都能在对话中消除。旁听的村民们纷纷表示,这种“家门口”的法庭直观、易懂,提高了大家对邻里纠纷的法律界定和解决途径的认知,有效提升了村民的法治意识,为促进乡村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