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扣法庭携手增殖放流,共护大渡河流域生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加强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8月20日,泸定法院、石棉法院、汉源法院、甘洛法院在石棉县大渡河畔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人工方式向大渡河水域投放鱼苗,恢复和增加流域内水生生物资源,进一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推动生物多样性发展。
活动当日,法院干警严格按照科学规范的流程,紧密协作,将一万尾大渡河流域的土著鱼类——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顺利放归自然水域。同时,现场还安排了专业技术人员,对鱼苗的规格、数量和健康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和监测,确保放流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四地法院召开了岷江大渡河流域“纽扣法庭”生态共建座谈会。会议强调,“纽扣法庭”作为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前沿阵地,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案件协同办理、法治宣传联合开展,形成大渡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合力,共同守护流域生态安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深入践行了 “纽扣法庭” 生态司法理念,有效保护了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未来,“纽扣法庭” 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持续关注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变化,不定期开展生态修复活动。同时,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流域内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为打造美丽、和谐、宜居的大渡河流域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刘慧心
泸定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