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泸定县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四川法治报社
您的位置:首页 > 时政热点 >
泸定县人民检察院:“驾前第一课”敲响安全驾驶警钟
www.ld.ganzipeace.gov.cn 】 【 2025-08-11 15:16:11 】 【 来源:泸定县人民检察院

  8月7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开展醉驾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活动,邀请20余名即将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准司机”现场观摩庭审,面对面以案释法,“零距离”敲响安全驾驶警钟。


11.jpg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法庭调查环节通过播放事故现场监控视频、出示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清晰还原了被告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的全过程。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着重剖析了酒后驾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法律后果。

  

  为进一步从源头强化安全驾驶意识,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本案案情,向旁听人员详细解读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再次强调酒后驾驶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呼吁各位“准司机”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通过“零距离”旁听案件审理的普法方式,让正在考取驾驶证的学员直观了解到酒后驾驶的法律后果,感受到有力的警示教育。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领到驾照后一定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检察官提示: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

  

  酒后驾车危害巨大,请勿抱有侥幸心理!酒精会严重麻痹神经,导致意识模糊、反应迟钝,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

  

  酒后驾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达到醉驾标准将构成危险驾驶罪,造成重大事故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刑事处罚。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选择代驾、打车或公共交通安全回家。


编辑:刘慧心
泸定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