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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法院:先行调解化纠纷 法理融合纾民忧
www.ld.ganzipeace.gov.cn 】 【 2025-08-08 15:19:19 】 【 来源:泸定县人民法院

  “法官,这是我的购房合同,交房期限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还没交房,现在打电话给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他还不接我们的电话,今天法院不给我解决我就坐在这不走了!”8月6日下午两名当事人焦急的来到泸定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寻求帮助,中心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迅速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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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原告郎某与被告泸定县某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位于泸桥镇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并已支付完毕全部房款,但公司逾期两月未交房,负责人现拒接电话,不采取措施处理,原告焦急万分,希望法院联系公司与之协商退房退款事宜。

  

  法官取得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后,赓即通过电话交流和现场面谈的方式开展了调解工作,随后全面梳理案情、细致审查购房合同,在确定双方矛盾症结所在后,向原告说明合同未约定逾期交房可解除合同及退房的条款,但原告依约可主张限期交房及违约金赔偿。

  

  调解中,法官情法理并重的耐心调解,让被告从开始的“我们没办法协商,让他去告吧”的态度转变为“可以马上交房,并补偿郎某2万元”,郎某对结果满意,向法官致谢后离去。

  

  该案的圆满化解,是泸定法院践行先行调解工作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泸定法院将以更精准的矛盾梳理、更灵活的调解策略、更扎实的法理支撑,将情、理、法深度融合,推动更多纠纷在诉前高效化解,让司法服务更贴民心、更解民忧。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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